近期,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南京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计划显示,2023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820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93公顷(商品住宅用地493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8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7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1公顷),其他住宅用地 319公顷。
在区域分布上,市本级(主城六区)计划供应183公顷;江宁区计划供应193公顷;浦口区计划供应104公顷;六合区计划供应44公顷;溧水区计划供应121公顷;高淳区计划供应64公顷;江北新区直管区计划供应111公顷。除此之外,玄武区今年没有土地供应计划。
以下为原文:
南京市 2023 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 发〔2010〕117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 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 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 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17 号) 等政策规定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 间规划、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和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住宅用地 的需求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 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 820 公顷,其中:产权住 宅用地 493 公顷(商品住宅用地 493 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0 公顷),租赁住宅用地 8 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7 公顷,市 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1 公顷),其他住宅用地 319 公顷(详见附表)。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 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本级(主 城六区)计划供应 183 公顷;江宁区计划供应 193 公顷;浦口 区计划供应 104 公顷;六合区计划供应 44 公顷;溧水区计划供 应 121 公顷;高淳区计划供应 64 公顷;江北新区直管区计划供 应 111 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科学编制计划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 位,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 有效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积极与区政府、开发园区、平台板 块和环保、文物、供电等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土 地上市具体需求,参考近三年住宅用地的完成交易量,坚持保 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合理、科学编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二)规范用地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工作 通过建立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给市场主体充足的时 间预期预判,有效引导和稳定市场的发展,规范出让环节信息 公开工作,有序组织地块出让工作。
(三)统筹安排供地出让,力争完成计划 更加科学地确定混合用途比例、地下空间利用、配套设施 等内容,提升地块成熟度和未来发展预期,统筹安排住宅用地 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等,实现规划编制与土地管理有机融合, 积极落实土地供应相关配套资金,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保障房 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
来源: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