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在小区里用玩具枪射击,打伤了邻家小朋友的眼睛,造成对方左眼伤残,日前,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0余万元。
今年9岁的男孩鹏鹏及其父母被邻居家7岁的小涛告上了法庭。小涛诉称,去年3月份某日的傍晚,其与几个小孩一起在工业园区某小区居民楼下玩耍时,鹏鹏手持一把玩具枪向他们射击,小涛被打中左眼,瞬间眼睛就流血了。小涛的父母听到哭声后即下楼将小涛送往医院。
次日,小涛的父母在小区里询问是谁打伤自己的孩子时,鹏鹏的父母就主动登门道歉,并陪同去医院治疗检查。后小涛多次门诊复诊,被诊断为“视神经萎缩”,并进行了跟换人工晶体手术,术后诊断为“左眼外伤性白内障”,花费医疗费用3.7万余元。四个月来,鹏鹏的父母一直保持者和小涛的父母的联系,并转账了5000元用于小涛的治疗。可是从2018年7月开始,当小涛的父母再联系鹏鹏的父母时,却发现微信拒收,电话打不通,只得报警。派出所民警联系鹏鹏的父母进行调解沟通时,却遭拒绝。故小涛将鹏鹏及其父母告上法院,请求赔偿各种损失。经法医鉴定,小涛的伤残等级属九级。
鹏鹏的父母辩称对小涛伤情鉴定结果无异议,但是小涛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是鹏鹏实施了侵害小涛健康的行为。并且小涛是未成年人,她的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形,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在工业园区法院少年庭法官的调解下,小涛的父母与鹏鹏的父母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由鹏鹏的父母支付小涛赔偿款总计20万余元。
法官提醒:
虽然现在市面上流行的玩具枪看起来不具杀伤力,但一旦到了儿童手上,或许就不一样了:漫无目标的发射、近距离的瞄准,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或许有人认为,可以通过引导,矫正其不良习惯。但要知道,对身心尚不健全、发育尚不完善、明显缺乏自控力的儿童来说,要做到时时注意及规范自身行为实在太难。
基于儿童的生理及心理特征,即便是不在法律限定之列的普通玩具枪,也须与儿童“绝缘”。而要做到这点,首先需要家长与学校携手,做到同监共管,确保儿童在校内校外均不与玩具枪为伍。其次,需要国家从立法角度予以支持,在有关少年儿童的相关保护法规及实施细则中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