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东海决定逮捕
5月23日,锡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依法对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的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巡特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朱东海决定逮捕。
经审查查明:2017年8月15日,犯罪嫌疑人朱东海明知徐某某(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因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已被判刑)经营的小贷公司系“套路贷”公司,仍向徐某某通风报信,企图帮助徐某某逃避公安机关查处,并多次告知徐某某公安机关严查小贷公司工作,徐某某得知消息后暂停公司营业并一直在外躲避。
另查明,2018年7月至10月间,犯罪嫌疑人朱东海利用负责大型活动审批和安保等职务之便,在活动审批和现场安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