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州新沂市司法局成功将一名利用怀孕逃避刑罚的暂予监外执行女性罪犯收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彰显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
许某,女,1986年2月出生,小学文化,无业,离异。2017年6月,许某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该犯因处哺乳期被暂予监外执行一个月零十五天,由新沂市司法局负责实施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即将结束时,该犯再次怀孕,后经相关司法程序,准予该犯继续暂予监外执行至情形消失。
2018年3月,许某于新沂市人民医院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因与前夫失去联系,许某刚生产的孩子与之前的三个孩子全部由许某和其母亲抚养,生活十分困难。许母和该犯本人多次以死相要胁,对抗司法部门将许某收监执行。
由于该犯在社区矫正期限内有再次怀孕的可能,强制收监时也极易发生亲属暴力阻挠行为,而且收监后将出现许犯子女抚养困难等问题,因此,许某的收监工作面临一系列考验。
为有效破解收监难题,新沂市司法局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民政、公安等部门帮助解决子女低保、落实户口等问题,并争得徐州雨花斋公益发展中心和包括互帮共建民警在内的众多爱心人士的支持,为许某筹得爱心捐助款1000余元及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最终在法治的轨道上,用实际帮助与感人温情争得了该犯及其家人对收监工作的理解与配合,顺利将该犯收监执行刑罚。
许某被收监执行后,新沂市司法局依托互帮共建机制平台,继续组织工作人员和互帮共建民警,专程赶赴许某服刑的监狱,扎实做好对许犯服刑期的帮教工作。新沂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严格又不失柔情的举措,也让许某及其亲属感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文关怀,对许某的改造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也为破解此类收监难的案件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尹万全 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