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十余艘无证渔船在夜幕笼罩下,行驶至太湖亮河湾水域,船民熟练地操作着船上的设备,下网、拖网、起网,每次都能捞起百公斤的水产品。5月10日一早,当这些船满载而归,停靠在亮河湾码头卸货时,被无锡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一网打尽,当场查获9条非法捕捞渔船,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水产品太湖螺蛳17吨。
2019年4月以来,随着气温逐渐转暖,太湖水域非法捕捞情况增加,水上分局对相关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初步掌握了一个非法捕捞太湖水产品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组织多条无证渔船,雇佣外地在锡的无业人员,经常在夜间使用禁捕工具大肆非法捕捞太湖螺蛳。随后,水上分局成立专案组,对该非法捕捞犯罪团伙立案侦查。
详细了解团伙成员信息,掌握活动情况,成为专案组的首要任务。针对之前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行动中,不法分子在湖面上与执法人员“躲猫猫”的情况,警方决定采取“内紧外松”策略,在外围开展侦查的同时,密切关注湖面“动态”。通过调查走访、信息核查、蹲点守候等方法,专案组对非法捕捞船只、相关涉案人员以及销售渠道等进行了调查,基本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人员构成和活动规律。
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5月10日凌晨,专案组决定对该团伙实施集中抓捕。经统一部署,出动警力30余名,水陆并进,随着抓捕命令的下达,各组人员迅速出击,现场抓获包括组织者周某的妻子王某在内的嫌疑人10名。
为顺利完成此次抓捕行动,民警在岸边的草丛里蹲守长达数个小时,在暗处观察水面发生的一切。“周边蚊虫肆虐,身上不一会儿就被咬了好几个包,为了不引起嫌疑人的警觉,我们不敢乱动,只能忍着痒,坚守原地,等待合适的抓捕时机。”黄埠墩派出所副所长郭云鹏全程参与侦办这起非法捕捞案件。
经查,周某、王某夫妇二人均为无锡人,长期在太湖岸边从事水产经营。今年4月,周某看到周边城市养殖螃蟹需要大量螺蛳,便动起了非法捕捞太湖螺蛳的念头。他自己有6条渔船,但考虑螺蛳量大,又召集了一些外来船只,然后雇佣十几名外地无业人员,在太湖水域采用底拖网的方式非法捕捞螺蛳。
螺蛳是太湖重要的湖底栖息生物,食性很广,其食物包括水生高等植物、藻类、细菌和小型动物及其死亡后的尸体或腐屑,对净化水质、降解污染,减少太湖水体富营养化和蓝藻,对维护湖泊的水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非法捕捞螺蛳对太湖生态环境将造成严重破坏。而且,该团伙使用的是禁用渔具底拖网,它的特点是“大小通吃”,在拖网作业过程中,渔网所经水域湖底水文被严重破坏,拖过之处必无生机,损害了各类太湖生物的栖息环境。
该团伙捕捞的地点在山水西路亮河湾至红沙湾一带,每次都是夜间作案,一次捕捞螺蛳的总重量在20吨左右。捕捞结束便会立即在亮河湾码头靠岸卸货,由专人将螺蛳清洗干净后,转手以每吨800至1000元的价格卖给宜兴人胡某,由胡某联系高淳、宝应、宜兴等地的买家收赃。
面对巨大利益诱惑,不少渔民和从事渔业经营的人员铤而走险。据了解,好几条渔船都是夫妻档,其中一名渔民尹某供述,“我自己有一条渔船,在接到周某的通知后,我便和妻子驾船驶到太湖水域,然后将柴油机挂空档,我们两人分别拿着底拖网的两端,将网下到湖里,开船拖动渔网行驶,约10分钟左右停船,我操纵卷扬机将网拉出湖面,一起将渔网里的螺蛳倒在甲板上,再下网进行第二次操作,我们每次出船捕捞会反复操作10余次。”
专案组民警加大对已抓获人员审查力度的同时,循线追踪、深挖细查,又相继抓获了23名涉案人员,包括团伙组织者周某、收赃人员胡某、运输人员王某、望风人员周某。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组织者、捕捞人员、收销赃人员、运输人员、望风人员等,形成了捕捞、运输、销售“一条龙”的非法链条,涉及的运输销赃货车达6辆,非法捕捞数量巨大,销赃地涉及江苏、安徽两省。
“这些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专门安排人员到渔政部门的码头望风,一旦渔政有工作人员到湖面巡逻检查,便立即打电话通知周某。周某再转告正在捕捞的渔民,就近躲到芦苇荡中,逃避渔政人员的查处。待检查人员返回便又出来捕捞。”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副支队长介绍。
经查实,自2019年4月12日至5月10日期间,该团伙在太湖禁渔期内利用禁捕工作底拖网非法捕捞太湖螺蛳达360吨,涉案金额高达70余万元。
“仅仅抓非法捕捞,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只有立足源头,从非法捕捞、收购、贩卖的每一个环节实施‘全链条’打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保护资源环境。” 水上分局局长周国庆说。(锡公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