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成效。
教师编制一直是公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发布会上,中央编办四局巡视员、副局长田中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编办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了编制标准和编制总量双增长,较好地保障了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目前,中央编办正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起草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为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做好支持保障。
田中指出,涉及编制工作的主要考虑有以下几点:首先要不折不扣落实标准。现有编制尚未达到标准的个别地方,要尽快落实标准、核编到位;已达到标准的,根据需要可采取调高标准、核定周转编制等措施进一步增加编制供给。
此外,要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原则上以省为单位每2年左右调整一次,市、县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可随时调整。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及时调整,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同时,统筹调剂存量资源。
“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精简压缩重复设置、职能弱化、规模较小,任务不饱满事业单位,适当收回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部分空编,通过跨行业跨层级调剂、周转使用、合理配置,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田中指出。
澎湃新闻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编制标准在不断提高。2001年,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分别明确了农村、县镇和城市中小学核编比例,2009年将农村标准提高到县镇标准。2014年进一步将县镇和农村小学、初中和高中标准提高至1:19、1:13.5、1:12.5的城市标准,分别提高了10.5%、18.5%、4%。
田中进一步表示:“目前,我们这个统一的标准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6个国家1:15、1:13、1:13和欧盟国家1:14、1:11、1:12相比,除小学阶段略有差距外,初、高中段基本持平或相对较高。”
此外,近几年,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在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背景下,通过盘活存量、统筹调剂、周转使用等,将其他行业和领域核减下来的编制,优先用在保障中小学教育发展上。如山东利用统一精简下来的编制,为全省中小学核增9000余名。江西通过大力撤并小微机构,调剂3万多名编制全力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省、区、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基本都达到或超过全国统一的编制标准,所有省份在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同时,均保持了教职工编制的基本稳定和逐步增长,总体满足了教育教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