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至8月27日,也就是《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的第15天开始,该电影的发行方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共注册了1818个与《哪吒》相关的商标。
这批商标名称几乎全部与电影有关,诸如吒儿、混天绫、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敖丙等。目前,部分申请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部分未能显示详细信息。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中国商标网发现,此前,“孙悟空”“猪八戒”“盘古女娲”“玉皇大帝”等神话人物已经有被商家成功注册成商标的案例。
光线影业短期内大量注册的这些商标,能否获得法律认可,是否算恶意囤积商标呢?
光线影业注册1818个商标,其中含大量防御性注册
光线影业在注册商标时,相同的商标名称注册了多个,涉及不同类型服务。单是“殷夫人”就注册了近十个,商品/服务类型有网织物、保险咨询、运输、室内装潢、消毒等。这些服务类型看似与光线影业的业务毫无关系,是否算恶意囤积商标呢?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对澎湃新闻表示,这属于防御性注册,自己可能不用,但要阻止他人注册和使用,不过现在关于恶意抢注还缺少明确判断标准,所以并不能断定光线影业在恶意抢注商标。
“能不能注册下来不好说,如果在某个类别是已经有人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他就注册不下来了。”赵占领说,“大公司基本都会注册大量的防御性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提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由此可见,若商标局将光线影业注册与公司业务不相关的商标界定为“恶意注册申请”,是会予以驳回的。
《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出品方之一,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则表示,不太了解光线影业注册商标的情况。
《哪吒》衍生品盗版泛滥,系侵权成本较低而获益较高有媒体指出,光线影业疯狂注册商标的背后,与电影《哪吒》盗版衍生品泛滥有一定关系。
早在7月31日,光线影业曾发布此电影的版权声明函称,近日,市场上充斥着各种盗版侵权商品/产品/物料等。声明还表示,未经授权从事《哪吒》衍生品开发/招商的行为属于侵权,侵权方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而光线也将维护主创团队的合法权益。同时,光线也呼吁观众抵制盗版、保护原创、尊重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目前电商平台上依旧存在不少盗版衍生品售卖商。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淘宝上只有一家店铺在售卖正版《哪吒》周边。然而,在淘宝上搜索“哪吒周边”时,出售哪吒相关产品的商家数不胜数。售卖产品包括公仔、抱枕、海报、t恤等,部分商家的付款人数近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