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网传一名自称虞城县实验中学的“刘姓学生”,在与已死亡的实验中学学生张某的父亲微信聊天中说,其是张某生前的同学,且是他打死了张某。获悉相关情况后,虞城县公安局对网帖反映内容及相关情况迅速进行全面核查。
经查,该微信名为“耀”的人名叫刘某耀,现年25岁,山东省滕州市羊庄镇人,自2014年8月以来一直在上海市松江区一工厂内打工,从未到过虞城县,更非张某同学。
2019年10月31日,刘某耀与死者张某的母亲通过网络“快手”联系上后,又与张某的父亲加上微信,骗称与张某是同学,声称因寝室关灯产生了矛盾,他与其他三名同学“把他骗到洗手间,然后四人用拳头打他的肚子和头”,强调“真的是我杀的”。
经讯问,刘某耀对与张某的父亲微信聊天中编造虚假信息供认不讳,网传的聊天内容均是其本人编造。刘某耀还于11月5日8时09分收到张某的父亲的100元钱的红包,11月 5日9时37分向张某的父亲索要1000元钱未果。
刘某耀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2019年12月22日,刘某耀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虞城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