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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总在挖路”变成“见怪不怪”
2020/01/10 19:49  新华报业网  袁媛  

  市长道歉为哪般?总在挖路惹人烦。在深圳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开幕式上,市长陈如桂就挖路施工扰民一事向广大市民表示了歉意,受到与会代表的肯定。大家肯定的是市长肯正视工作中不足之处的态度。

  

  态度值得肯定看似有点“降低标准”,可放在挖路这件事上还真是值得夸。道路反复开挖这个现象不止是深圳独有,全国各地不分南北、城市规模不分大小,多少都存在这个现象。很多市民虽然对此抱怨连连,却也在生活中形成了一套应对之策:住在附近的白天关窗阻挡扬尘噪音,改在晚上透气;出门也要看看导航软件,哪里开挖就避开哪里。群众的适应能力强,连带着让部分干部的心理舒适度也变高,把群众的“无可奈何”变成自己的“见怪不怪”。能在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及、郑重道歉的领导干部更是少之又少。

  知耻而后勇。相关部门站在自己角度来看,“总在挖路”只是一件“小事”,有着充足的理由,够不上问责。然而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来看,家门口的一段路跟拉链似的开了合、合了开,会对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显然是一件大事。怎么看待挖路,其实也是党员干部政绩观、群众观的体现,若心中多一份对群众的关爱与体恤,就会少一些“挖路合理”“请你克服”的底气,把对群众的歉意转化为优化工作的动力。

  客观来说,“总在挖路”也是城市在提档升级过程中的副作用,是一种“发展的痛苦”,只要城市在发展进步,完全不挖不太可能。但让群众不理解的,是市政部门各自为政,“一个将军一个号,各吹各的调”。今天雨污分流,明天线路改造;电力不走明线,煤气也要借道……如果道路地下空间利用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这种你填我挖的行为就会一再上演。说到底,“总在挖路”的背后,是市政建设和管理的能力还不够高。

  破解“总在挖路”变成“见怪不怪”现象,不能止于市长的道歉,而是要建章立制,形成规范做法。例如在市政建设上,既要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又要打通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具有系统化思维,充分考虑到供热、供气、供电、供水、城市排污等问题。又如,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所有的管线统一在走廊里铺设,争取做到“只挖一次”。以对城市历史负责的高度把地下空间利用好,让“总在挖路”成为历史,把管廊管理变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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