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11日,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决定从 4月11日零时至4月14日24 时,进一步调整中心城区交通管控措施。
公路管控措施主要为:进入中心城区三县车辆,市内县区间查验点对车辆进行“行程扫”,在驾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与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的情况下,予以放行,不再查验通行证。进入中心城区市外车辆,对车辆进行“行程扫”,严格执行“宿康宝”报备和扫“场所码”,在驾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与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经现场检测抗原结果为阴性的情况下,进行现场核酸采样后予以放行。客车不再查验《应急运输通行证》,对来自重点地区的客车和人员,由属地开具证明安排专人并现场登记后带离。货车需持有《应急运输通行证》,一律由属地开具证明安排专人并现场登记后带离。离开中心城区车辆,在驾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与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的情况下,予以放行。
铁路管控措施主要为:通过铁路来(返)中心城区人员,严格“宿康宝”来宿报备和扫“场所码”、验码测温,查验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符合条件的予以放行。对来自重点地区的人员,还需属地安排专人带离。对不持有 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原则上劝返,不能劝返的,由属地执行“3+11”或“7+7”健康管理措施。通过铁路离开中心城区人员,严格扫“宿康宝场所码”、验码测温,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条件的予以放行。
水路管控措施主要为:过境船舶非必要不登陆、不搭靠;对确需下船的船员,由属地执行“3+11”或“7+7”健康管理措施。来(返)中心城区船舶及船员,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公共客运管控措施主要为:中心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恢复运行,乘客出示健康码或当日健康码彩色图片,扫“宿康宝场所码”或登记乘车。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朱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