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南省三道镇三道农场小区的物业公司被曝除物业费外,还连续多年额外收取业主每平方米0.5元开窗通风费,如果有业主不愿交,物业公司就不让其坐电梯上楼。对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此项收费缺乏依据,已多次责令物业公司整改。
苏轼在《赤壁赋》中盛赞江上之清风,“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如今在海南省三道农场小区,业主呼吸清风却遭遇“取之有禁”,须向物业公司上交费用,且交费不低,每平方米高达0.5元,如果业主住房面积为120平方米,每年要交纳720元,岂不荒唐?根据相关报道,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物业公司巧立名目滥收费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擅自提高停车费用,有的随意加价收取二次供水费用,有的二次收取公摊费用,有的收取垃圾清运费用……形形色色的乱收费,让业主叫苦不迭。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属于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费。依照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想要提高收费标准、上涨物业费,需要与业主协商一致,如果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属于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属于乱收费,业主完全可以拒交,并向相关部门投诉。物业服务收费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小区业主的幸福感、安全感,有关监管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相关违规物业公司的整治力度,严查严惩各类乱收费的行为,督促物业公司主动规范自身行为,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孟亚生/文 勾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