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19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稳岗力度,宿迁于近日出台了《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操作办法》,明确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
根据操作办法,缓缴范围包括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涉及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民航及农业、电力、能源、自然资源、信息产业及基础设施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领域。操作办法还规定,凡是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或者取得施工许可证,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律执行缓缴政策。但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当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的施工单位不享受缓缴政策。
宿迁创新推行免申即享,改变传统“企业找政策”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依托宿迁市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系统,加强大数据比对,检索符合条件企业,通过预警系统“一键确认”让企业直接享受缓缴政策,企业无须填写表格、提交资料和来回跑路,坚决杜绝人为设置障碍和条件。目前,已筛选110余家符合条件企业,缓缴金额达9000余万元。
此外,首创落实容错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管,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对缓缴政策实行之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责令改正主动整改到位的企业,同等享有缓缴政策。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