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帮助413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就学就业;办成全国首例义务教育领域、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工作报告引用……日前,宿迁市沭阳县的“金色花”正式晋级“国字号”,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据了解,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自1998年成立青少年维权岗,在全市率先设立未检机构,并于2018年成立全省首个“金色花”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成员单位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团县委等十五家单位。近年来,探索的娱乐场所用工禁止令,全国首例义务教育领域、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先后被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最高检工作报告引用,多次获评省级、国家级典型案例及指导案例。
“我的儿子就是靠着这朵‘金色花’重新走上了正轨,现在看着它晋级,心里也很高兴。”沭阳县的唐先生告诉记者,几年前,因为他和妻子工作上经常要出差,对子女关怀的时间比较少,孩子逐渐变得叛逆、孤僻,不仅和父母产生了隔阂,还误入歧途,成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嫌疑人。
唐先生十分着急,司法社工通过专业的工作方法,与唐先生一家建立帮教关系,并制定帮教计划,同时对小唐的生活做了规划,小唐和父母一直按照约定计划配合帮教工作。如今,一家三口非常融洽,孩子也对父母十分尊重,体谅父母的辛苦,在学校能认真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84件632人,5个案事例入选省院案事例库。牵头建成江苏省一流的青少年法治关爱体验基地,惠及全县37万中小学生。提请人大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决议,牵头在全省首家成立“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云平台被全市推广,获高检院第九检察厅肯定。帮助413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就学就业,99人考入大中专院校。
记者了解到,这次获评的“青少年维权岗”是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为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共同促进青少年成长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部署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保护青少年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希望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加倍珍惜这项沉甸甸的‘国字号’荣誉,并以此为起点,有效压降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努力、奋发有为,争取取得更大成就。”对此,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加云表示,沭阳县检察院能进一步更新理念、夯实专业、探索前沿,进一步融合社会多元化资源,主动将检察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应有担当。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沈晓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