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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165号通告
2022/10/04 11:51  苏州发布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5号通告

  10月3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10月2日164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1的儿子,在隔离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系10月2日164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1的儿子,外省区乘坐Z42(A1车厢)列车来苏州人员,10月1日抵达苏州火车站后即被隔离管控,在隔离中发现。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

  请来(返)苏州人员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0号通告》,及时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做好“落地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提醒来(返)苏州人员第一时间“落地检”。

  凡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的来(返)苏州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12345”或“110”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接触人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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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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