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一男子乘地铁时,被两女子大声指责在鞋面安装摄像头偷拍。男子应其要求脱鞋自证清白,一旁的乘客也主动帮助证明清白,两女子仍不依不饶。后经民警调查,系鞋子金属反光造成的误会。尽管误会得到澄清,但给当事男子造成了不小伤害。
作为女性,公共场合提高戒备心,维护自身权利,心情可以理解。但维权必须建立在尊重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如果不加辨析,信口雌黄,诬陷他人,搞不好维权不成,反而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构成诽谤罪。成都两女子如此维权引发众怒,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孟亚生/文 勾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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