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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重磅公告!请准备好,你要重新签房贷合同了
2019/12/28 21:41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28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发布公告,且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所谓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不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的是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发放、已签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此次调整,意味着这些贷款的定价将由基准利率+上(下)浮动改为LPR+加点。由于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较长,因此受这一调整影响较大。

  长期以来,我国贷款利率定价主要以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各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资质、信用等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上下浮动。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基准利率定价的方式已不适应当前形势,不能更准确、及时地反应资金价格变动。针对这一情况,央行从今年8月17日启动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该报价每月更新一次,新发放贷款均参考LPR定价,改变了以往的定价方式。目前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

  为了稳妥推进LPR定价,央行采取了从新增贷款向存量贷款过渡的形式。央行有关人士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所以,将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转换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房贷利率的细微变化,都备受购房者的关注。既然LPR每月由市场进行报价,那么加点如何确定?又多久调一次呢?

  按照央行的规定,在2020年3月-8月的转换期内,房贷利率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举例来看,如果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5.39%-4.8%=0.59%,即0.59个百分点。在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是4.8%+0.59%=5.3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另外,央行还给出了第二种选择:即借款人也可与银行协商将定价基准转换为固定利率,但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且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但是,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采用LPR+加点后,房贷利率是降了还是涨了呢?

  今年11月20日,5年期LPR在进行年内第四次报价时出现了首次下调,下调5个基点后的利率水平为4.8%。12月20日,5年期LPR第五次报价仍为4.8%。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很多银行在11月20日就做出了跟进调整,100多家银行分(支)行保持了和LPR一致的下调幅度,即环比下调5个基点。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对全国35个重点城市房贷利率最新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12月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52%,环比下降1个基点,相当于5年期LPR+加点72个基点;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84%,环比下降1个基点,相当于5年期LPR+加点104个基点。

  从全国首套房贷款利率较高的城市来看,苏州、无锡分列第二、第五。苏州首套房贷款利率平均为6.12%,较上月持平,相当于5年期LPR+132个基点,无锡首套房贷款利率平均为5.91%,较上月上涨2个基点,相当于5年期LPR+111个基点。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认为,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态势和市场资金宽松情况来看,未来LPR存在着下行空间。“明年房贷利率随LPR下调是大概率。”李万赋说,但是在坚持“房住不炒”的调控原则下,房贷利率下调幅度和速度会比较平缓。

  交汇点记者 赵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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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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