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27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的《新闻周刊》节目,就教育惩戒权问题发表评论,央视著名评论员白岩松在节目中点赞常州局前街小学就教育惩戒召开听证会的全新尝试,呼吁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给予老师合理合法的教育惩戒权。
半年前,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听证会,教师、学生、家长、心理专家、律师受邀参加,讨论学校当时即将出台的惩戒制度,这一行为在当时就引起热议。“ 对学生过度保护,家长过度干预,老师失去了一种管教的权力,我们召开听证会是为了把管教权还给老师,让教育变得完整,不再只有心理学上的正强化,也需要有负强化。同时,我们也想和大家一起就‘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达成共识。这次听证会也是对我校惩戒制度的监督,使得我们的制度合理、合法地去实施。”听证会上,局前街小学校长李伟平校长表示,惩戒包括“惩”和“戒”两层含义,“惩”即处罚,是一种手段,“戒”是警告,劝戒以使其改正错误,使这种行为期望达到的目的。采访中,李伟平校长不止一次强调,该校的教育惩戒必须在有效的监督之下实施,既要惩戒的实施符合教育目的,符合公平、公正的要求,也要求不同的教师都能够规范、有效行使这一权力,通过这种方式对学生实施有效的教育,让教育更加完整。
听证会上拟定了7种惩戒情形和8种惩戒方式,当时大家看法不一,尤其是批评、加倍劳动、取消部分特权、没收、静坐、诵读、隔离、陪读这8种惩戒方式,争议不小。按照计划,该校将惩戒制度告知学生,并与学生制订《班级惩戒规范》。学生第一次犯错,提醒。学生第二次犯错,警告并告知家长。学生第三次犯错,实施相应的惩戒。学生再次犯错,提高相应的惩戒方式。
经过一学期的施行,不少家长反映,施行惩戒制度取得的效果明显,但也有家长认为,惩戒措施仍然太温柔。“老师可能也有一些顾虑,做得最多的可能也就是严厉批评,甚至就是翻倍做一些作业,或者是控制他的一些活动的时间,最多只能做到这儿,所以我才会说太温和了。”一名家长表示。常州市局前街小学人力资源中心主任王燕表示,陪读是最为严厉的,目前还没有使用过,因为当时在讨论的时候有孩子就提出,他觉得有家长来陪读的话,是很伤自尊的一件事情,其实我们所要想达到的,就是让孩子产生这样一种警戒的心理,他心中形成了自己的规则意识,反而是戒在前,所以后面也就没有惩这个事情的发生了。现在舆论导向也好,家庭的关注也好,其实无意当中给老师增加了很多的精神压力,所以我们有必要带着老师一起来探究一下,在教育教学过程当中,有哪些权利是我们可以行使的。
目前,我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对于教育惩戒权都没有明确规定,只有校规撑腰,没有法律支持,教师行使惩戒权难免底气不足。今年7月9日,教育部负责人表示,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育惩戒权的范围、程度和形式。
在专家看来,惩戒权的立法,必须广泛听取民意,形成广泛共识,应该与民间探索形成互动。而像局前街小学这样的自主尝试值得鼓励,因为惩戒权的裁量权最终还是会回到学校和每位老师手中。白岩松在节目中也强调,给予老师合理合法的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体罚和变相体罚。赋予教师合理的教育惩戒权,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并不仅仅是为了教师,这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共识。这是为了我们的教育,为了我们的孩子,而孩子正是社会的未来,所以这也是为了社会的未来。只有如此,才能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教师才能正常的开展教育活动,学生才能健全地成长成才,未来才会充满希望。
教育部负责人表示,教育惩戒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这也意味着惩戒权的实施,必须充分考虑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对学生身心的负面影响。美国纽约教育局颁布的纪律准则中,惩戒方式就包括去校长办公室吃午饭、参加冲突解决技巧辅导等人性化内容,扰乱课堂的学生被赶出教室后不是去罚站,而是被请到另一间教室进行辅导,严重违纪的学生不是被赶回家,而是会被请到社区辅导站接受免费辅导。
“我们知道会有很大的阻力,甚至会走上风口浪尖,但是这件事对孩子有益处,对社会有贡献,我们就要去做。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是因为应该做,而不是容易做。”李伟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在传统教育中,师道尊严,先生的地位很高,而且大家信奉严师出高徒,孩子交给先生和老师,打骂随便。但近几十年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体罚和变相体罚,越来越不被人接受,但一不注意,就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学生怎么浑和过分 ,一些老师都不敢管,再加上有很多蛮横的家长,老师快成了弱者,其实这样的局面,最终的受害者反而是该被教育的孩子,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思考和界定教育的惩戒权限是必须的,也是应该的。这是救救孩子在新时代的新命题。
交汇点记者 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