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形象标志是行政复议重要视觉形象元素。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征集活动的通知,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发出《关于开展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征集活动的通告》,广集民意、广纳群言、广聚众智,面向社会征集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
征集明确应征方案要构思精巧、端庄大气、沉着稳重、寓意深刻、易于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具有广泛适用性,为行政复议场所(包括室内、室外)的各种延展应用提供基础。适合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转播、推广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的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标志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并应考虑在新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可以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行政复议”“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of the PRC”“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字样。
应征方案组成强调,应征人提交作品格式采用jpg或者jpeg,分辨率不低于72dpi,大小不低于1MB,并保留好创作源作品psd或者ai格式;应征作品需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标志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
投稿说明要求,请应征人书面提交应征方案(含作品彩色效果图、设计说明)、本人承诺书及个人基本情况说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5号双门楼宾馆悦景楼二楼,邮编:210003,联系电话:025-69519874;同时,请将应征方案发送至jssftfyc2@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复议形象标志征集”。
标志征集需要特别声明的是,应征人应当在提交应征方案时提交承诺书,承诺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保证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承诺按照司法部要求修改和进一步深化设计,获得“采用奖”作品的应征人应当与司法部签订正式的著作权转让协议,司法部获得作品的完整著作权。若发现应征人未提交本人承诺书或违反本人承诺内容,则取消其应征资格,因应征人侵权等违法行为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人自行承担。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人自留底稿。未收到采用通知的,视为作品未被采用。参加此活动的应征人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司法部。
据悉,本次评选由司法部组织,省司法厅将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择优向司法部推荐,一经司法部采用,省司法厅将及时通知获奖应征人。本次活动设“采用奖”,获奖作品将作为行政复议形象标志公开使用,由司法部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方式、标准等具体内容以司法部通知为准。本次征集范围面向全省,组织或个人不限。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超过上述时间,不具有应征资格。王秀 邢媛媛 盛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