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相关天然水域实行暂定10年的常年禁捕。
为落实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制度,加强我省长江冬季渔政执法,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组织沿江执法船艇30艘,联合当地长航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为期12天的联合执法行动,宣传我省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渔和长江干流全面退捕政策,开展长江冬季渔政执法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渔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电、毒、炸鱼和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此次行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长江办”)组织开展的同步巡航执法检查。长江办对我省长江如皋段刀鲚、靖江段中华绒螯蟹鳜鱼、扬中段暗纹东方鲀刀鲚、扬州段四大家鱼和大胜关长吻鮠铜鱼等保护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捕捞行为,沿江临岸违规网具清理彻底,我省长江保护区全面禁渔工作开局良好。
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