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要求,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尽量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1月31日,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分别针对紧急采购的项目、必须采购项目和非必须采购项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安全有序。
对于紧急采购的项目,要求采购人严格执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有关要求。对于必须采购项目,要求采购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选择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模式,确需现场投标、开评标的,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无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时应会同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从建立登记问询制度、实行专家“回避”制度、严格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以及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四个方面,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对于非必须采购项目,要求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并电话告知报名供应商,具体恢复时间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
交汇点记者 朱彬彬 通讯员 苏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