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25日,扬州举行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护险全覆盖启动仪式。今年7月1日起,扬州市探索推出的长期护理保险,实现了对全市424.36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的全覆盖,失能群众长期照护保障问题有了新的解决路径。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是独立于其他社会保险的一个新险种,简称“长护保险”。当天的启动仪式宣布,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扬州市实现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长护保险全覆盖,这意味着该市424.36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将全部获得这一新险种的保障。
据介绍,从2023年度起,扬州市长护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职工医保人员个人缴纳20元,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代扣代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60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员个人缴纳20元,在每年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每人40元,由医保经办机构每年按照实际参保人数划拨;财政补助每人20元,通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长护保险以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为保障对象,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已经持续一段时间,需要长期护理,经申请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即可以享受长护保险待遇。
“建设长护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制度安排。”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赵建芳介绍,近年来,扬州市在长护保险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不断探索,该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参保覆盖范围、筹资运行机制、失能评估规范、待遇享受标准、业务经办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等“六统一”的长护险制度;建立了分类筹资和资助参保机制,明确了困难人员全额资助和学生儿童减半筹资政策;在全国率先采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发布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ICF-A-CN)量表》,提升评估的规范性;开发应用参保人员、评估人员、照护人员三方独立APP,提升服务质效和监管稽核水平。
据了解,扬州长护保险经过了长期试点。2019年,扬州市先行将市区95万职工医保参保人群纳入长护险试点范围;2021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标”写进了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2022年纳入了市委、市政府民生1号文件任务清单,同年全市169万职工医保人群全部参加长护险,实现职工医保全覆盖;今年,扬州市终于将250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全部纳入长护险参保范围。
赵建芳表示,长护险制度的全员覆盖,将在减轻失能人员家庭负担、增强医保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劳动就业等方面起到多重积极作用。扬州市还将积极做好符合条件人员待遇享受,打通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全方位照护服务,实现失能评估、照护过程、待遇支付、稽核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为失能人员提供更有尊严、更高质量护理服务,努力为失能人员撑起一片蓝天。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