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到80%;建立“生态岛”试验区5个;累计建设40个生态安全缓冲区……今年1月,《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今天,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划》编制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等。
本《规划》是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也是江苏省委、省政府首次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作列入省级专项规划,将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
想要读懂这份《规划》,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
在此次发布的《规划》里,共提到9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工程外,还特别提到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河湖缓冲带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建设、农田退水与地表径流净化工程等。
《规划》有哪些具体目标和任务?
根据《规划》,到2025年,江苏将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美丽江苏的支撑力量显著增强。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全省平均达到80%;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和主要涉水行业所在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建立“生态岛”试验区5个;全省累计建设40个生态安全缓冲区;形成多层级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全面建成。
例如:
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是江苏在生态环保领域的重大政策创新。生态安全缓冲区是指生态空间中具有消纳、降解和净化环境污染,抵御、缓解和降低生态影响的过渡地带,比如湿地、河流、山地和林地都可以划为缓冲区。通过打造缓冲区,可以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净化能力削减污染负荷,实现治污成本的显著降低。2020年,江苏在长江沿岸的南京、常州、苏州、南通、泰州5市建设了7个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在7个示范项目中,南京有1个项目入选——江宁都市型生态安全缓冲区,该项目位于江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也是全省唯一一个在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的生态安全缓冲区。
项目采用尾水提标创新处理技术,通过生态芯湿地与表面流湿地的柔性结合,对厂区周围原有荒地和自然沟塘的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地建设了生态芯湿地和表面流湿地,既在占地有限的情况下大大提高了污染物的去除率,提标净化了污水厂尾水,也优化了污水处理厂周边生态景观。
2021年,项目范围扩展至沿江8市,生态安全缓冲区也扩充到38个。
《规划》明确了10项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危废与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强化生态保护基础能力;增强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支撑;提升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管理能力现代化。
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确4方面10大项工作任务
《规划》总结概括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研究分析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提出了4个方面10大项工作任务:
“补短板”任务3项,主要包括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
“促提升”任务3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以及清洁能源供应;
“强支撑”任务3项,主要包括自然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
“提水平”任务1项,即管理能力现代化。
对应主要任务,《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需要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等9类重点工程,以专栏形式进行了明确,支撑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地落实。 涉及南京的包括这些: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三大类。项目建成后,到2025年,全省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30万吨 /日以上;新建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新增污泥及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能力3000吨 /日以上。具体到南京市,到2025年,全市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吨/日以上,新建污水管网30公里以上。
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包括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和工业废水管网建设两大类。项目建成后,到2025年,全省预计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规模80万吨/日以上,新增工业废水管网480公里以上。具体到南京市,到2025年,全市预计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规模6万吨/日以上。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包括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三大类。项目建成后,到2025年,全省预计新扩建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0000吨 / 日以上,新扩建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处理设施8500吨 / 日以上,推进6个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具体到南京市,到2025年,全市预计新扩建垃圾焚烧处理规模3010吨 / 日以上,新扩建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190吨 / 日以上。
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包含危险废物收贮处置利用设施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工业污泥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内容。项目建成后,到2025年,全省预计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能力80万吨/年以上,处置利用能力150万吨/年以上;危险废物收贮能力5万吨/年以上,处置利用能力160万吨/年以上;工业污泥处置利用能力130万吨/年以上;医疗废物处置能力3万吨/年以上。具体到南京市,到2025年,全市新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3万吨 / 年以上;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8万吨/年以上。
生态环境基础保护设施建设工程
包含河湖缓冲带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建设、农田退水与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建设、水产养殖场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规划》明确:将在南京等地实施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工程。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包含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信息化能力建设等三种类型。
《规划》明确:在水环境监测工程方面,进一步完善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网。在长江干流南京段建设1个水质超级站。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包含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等三个方向。
《规划》明确:
在环境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方面,重点在南京等8个城市开展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工程方面,以长江、太湖、大运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化工园区(集中区)周边重点水域等敏感目标为保护重点,建设应急防范基础设施。
此外,为强化项目支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省生态环境厅同步向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广泛征集了工程项目,建立了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库,以此推动《规划》落实。
来源:南京广电融媒新闻中心、江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