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强调要“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加大乡村地区地名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力度,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守护好精神家园”。
乡村老地名是写在乡村大地上的历史,是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不难发现,乡村地区的老地名,或蕴藏着一方百姓的社会观、道德观,或展示着一方水土的风情与特色。而这些颇具地方特色的老地名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们经历了漫长岁月的淘洗,浸染了历史的痕迹,倾注了一代又一代乡民的情感。这些年,我国乡村建设日新月异,但也有一些地方在乡村老地名的传承维护上做得不够,或轻率“除名”,或另起“洋名”,使得一些饱含历史文化底蕴的老地名随之流逝,令人痛心。此次民政部印发《通知》,是为规范乡村地名管理出台的专门性文件,体现了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
强调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体现着对乡村地区历史文化的尊重和敬畏。如何做好老地名的传承和弘扬,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才真正考验乡村工作者的智慧和能力。近年来,不少城市结合城市更新,重启了一批有价值的老地名,使其融入现代城市生活之中,这无疑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保护传承。对于广大乡村地区来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为了寻求更好的生活走向城市,不少村庄一步步出现“空心化”。如何传承好、保护好乡村老地名?这就需要制定更加精细的乡村地名文化发掘、保护策略。去年9月,南京市江宁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地区,其中的优秀做法就包括设置乡村地名特色碑牌、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造乡村地名文化品牌、讲好乡村地名故事等。
由此可见,我们一方面要通过放大乡村老地名的社会知晓度和文化影响力,来满足属地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塑造乡风文明;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善于将老地名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充实到乡村旅游当中,以文旅融合更好赋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当然,我们更希望这些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老地名,能唤起人们对家乡的关注和记忆,记住乡愁,守望乡愁,为乡村振兴贡献涓滴之力。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