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南京市通过“减、放、并、转、调”一系列改革动作,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大瘦身,能并则并、能减则减,取消9个审批事项,合并8个审批事项、26个事项转变管理方式、62个事项调整审批时限。12月4日,南京市建委宣布,目前已经圆满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各项改革任务。
2018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包括南京在内的十六个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两年来,南京紧锣密鼓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这次改革被称为“864”改革。即:实现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内; 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
2018年8月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资金、类别及规模划分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其他类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五类,以“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为原则,把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改变以往企业一家一家逐一申报的审批模式,将同一阶段由不同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进行整合,由一个部门统一对外,大大节约了建设单位申报审批的时间。
今年,围绕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城市首位度,建设全国最优营商环境城市的工作目标,南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针对企业反映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重点强化了“智能化审批改革试点”、“探索施工图审查改革、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进一步推进告知承诺制”等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合并审批事项、全面优化系统建设。
交汇点记者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