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南京 > 要闻 > 正文
南京房产交易:尽量不见面办理,特殊情况可预约至应急窗口办
2020/02/01 20:52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2月1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南京市主城六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的通告》,通告在目前这个阶段,对商品房交易登记等事项,将加大线上服务力度,尽量不见面办理,特殊情况需到大厅应急服务窗口办理的,可通过网上或电话提前预约办理,接受预约的时间是工作日的9:00至16:30。

  《通告》指出,为积极响应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从2月3日起,在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和中山路大厅设立应急服务窗口,其他大厅暂停窗口服务。

  预约办理的办事群众,请严格按照预约的日期和时段前往大厅应急服务窗口,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大厅务必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环境消毒和引导管理;自觉维护大厅环境,勿乱扔纸巾和口罩等废弃物;尽量选用“线上缴费、证书邮寄”等服务,减少等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未佩戴口罩或伴有发热等症状的,请勿入厅。

  具体预约渠道为:

  (1)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选择“南京市”“市级站点”“在线预约”)进行网上预约,或者拨打025-68505401、68505402进行电话预约;

  (2)南京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进入“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选择“办事大厅”“网上预约”)进行网上预约,或者拨打025-84709567进行电话预约。

  《通告》特别强调要加大线上服务力度,尽量不见面办理。可以线上“不见面”办理的事项有:

  (1)商品房交易登记:购房人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办理;

  (2)抵押权注销登记:本市商业银行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申请办理;

  (3)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个人可通过“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或“我的南京”APP查询,本市商业银行经客户授权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查询;

  (4)线上缴费:涉税业务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缴纳税、费;

  (5)抵押权登记: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抵押人,可在贷款面签时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申请办理;

  (6)水电气有线电视业务与不动产登记线上联动办理:个人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办理;

  (7)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符合条件的南京户籍居民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办理。

  交汇点记者 刘玉琴

标签:
责编:顾志铭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