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原副主任陶高兵(副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高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陶高兵在担任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租赁、项目承接、款项审批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陶高兵在担任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他人承接相关工程并违规拨付工程款,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