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近日出台文件,实施减负绩效反向考评制度,加大基层对上级部门的反向评议力度,增加村(居)、乡镇(街道)评价权重,把基层干部满意度作为评价减负工作的重要标准。其中,乡镇(街道)评价权重占30%、村(居)评价权重占60%,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倒逼上级部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腾出手来谋发展、抓落实。
众所周知,考评是工作的指挥棒,是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十分注重上级对下级的考评,基层工作做得好不好,由上级部门通过考评等方式说了算。而上级部门布置工作任务是否科学、有无增加基层不必要的负担,基层干部一般很少有话语权。尽管基层反映负担太重的呼声很大,但一些地方的上级部门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依然要求基层重复填写报表、反复上交汇报材料、每项工作拍照留痕等等。由于考评权在上级部门,基层尽管负担很重,但有时却敢怒而不敢言,时间一长,积怨必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难免会受到影响。实行反向考评,既让基层干部对负担过重有了“吐槽权”,又为基层干部想作为、敢作为撑腰壮胆。
为了让反向考评考得正、评得准,设置好正面清单和反面清单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让上级部门明白什么样的事情能做,什么样的事情不能做,做了就会增加基层负担、引起基本不满,反向考评就会丢分。同时,也让基层反向考评时有理有据,敢反向考评、能反向考评。如,实施村(居)准入事项清单制度,未经批准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清单;基层网格治理“无事不扰”,不得将成立专班、开会发文、台账记录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摊派账号推广、打卡、关注、点赞等任务;基层材料报送“一次提交”,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求村(居)报送的各类报表,统一扎口、统筹归并、整合精简,同一数据材料只报一次,其他内设机构不得直接要求村(居)报送材料等等。有了这些清单,上级部门就会清楚有所为、有所不为;基层就能避免反向考评时“盲人摸象”。
让反向考核评价制度真正发挥威力,关键还是要突出考核结果的运用,既让制度“长牙”“带电”,又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要坚持动态反向考评与定期反向考评结合起来。实时收集基层干部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对待,严格调查,及时掌握减负工作动态进展,对给基层带来不必要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和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追责问效,以儆效尤。要把反向考评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持续完善和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让基层权责更匹配,既能激励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加速前进,又能鞭策那些既要减负又不愿干事的基层干部克服惰性、勇于担当,实现减中有为、减中提质、减中增效。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孟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