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整容低龄化现象日益凸显,由此带来的医疗风险和纠纷不断增加,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人士尤其爱美女士,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加靓丽,接受医疗整容手术,无可厚非。但未成年人过早地被施行医美手术,危害不可小觑。受一些医美机构“变美要趁早”的诱导,不少未成年人瞒着家人偷偷做起了埋线双眼皮、隆鼻、瘦脸、填充下巴等手术,因身体处于快速发育阶段,麻药和整容药品会给身体带来不可逆的影响,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将给自己造成终身痛苦;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发生假体移位风险,且当时合适的整容项目也有可能会变成不合适。过早整容,还会传递不良的价值观,使得未成年人过分放大容貌焦虑,过早关注容貌打扮,无心学习。
作为国际大都市,目前,上海市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立法中增加了禁止性规定,严格规定医美机构无论公立私立,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否则就是违法。广大家长也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医美整容的危害性后果,不要轻易被孩子“说服”甚至“放任”。家长如果监护失职,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情节严重还会被取消监护人资格。
孟亚生/文 洪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