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承诺“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在教职员工中引发争议。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作为立德树人的学校,鼓励教职员工踊跃加入无偿献血的队伍本没有错,但硬要跟评职、评优、评先挂钩,就有些欠妥了,不仅会伤害职称评审等的公正,也会对各项评比产生误导。一些企事业单位时常把交通违章、物业水电费缴纳等不相干的事情与各种评选无端联系,这是乱点鸳鸯谱,有失公允。
文/胡波 图/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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