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新业态不断出新,一些现场直播、网红代言等互联网销售形式受到网友追捧。但与此同时,其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刷单”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对此,近日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商第三方平台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将对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媒介形态的演进,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日前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9》指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大量新业态、新职业”,网络直播、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新模式拉动灵活就业人数快速增加。在这一背景下,许多没有知名度的普通人,靠优质内容创作赢得了关注度。去年“双11”,有网络红人创下3.3亿成交额的纪录,某“口红一哥”5分钟内卖掉了1.5万支口红。数字经济新趋势,改变了传统商业营销格局,让人看到了社会化营销的新商机。
网红经济的本质是口碑经济、诚信经济,信用是其发展壮大的基石。比如,一个特别懂电子产品的“极客”,之所以能在垂直领域建立知名度,带动产品销量,关键是其经得起检验的专业见解。但现实中,一些网红及其身后的孵化公司,在流量价值面前打起“如意算盘”,或弄虚作假“刷单”买粉丝、买评论,制造数据假象,骗取广告客户信任;或为劣质商品代言,做一锤子买卖;或索性绕过平台点对点交易,将交易移到“桌面底下”,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粉丝没买到合意的产品,广告客户没买到承诺的效果,伤害了社会化营销这一电子商务新业态。最近,一位网红直播博主就因为大量刷假评论、以虚假阅读量欺骗客户,被关停了账号,其所属机构也被暂停了旗下所有账号在微博上的广告投放权限。
无论是保护新业态发展还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听之任之,而应在规范的同时加强监管。相较于线下门店,网红直播销售的即时性,无疑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对明确违法的行为做到“重拳出击”、以儆效尤。从平台监管角度看,一方面要保护广告客户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帮助其准确知晓相关账号的流量价值,对商业纠纷要建立常态化的处理机制;另一方面,对“买粉”“刷单”“假评论”“卖假货”等行为,也要加大打击力度。比起监管部门,平台凭借数据优势与管理权限,更容易刺破商业欺诈的面纱,理应更深度参与到互联网发展共治中来。只有用健康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作为保障,让人们愿消费、敢消费,才能让消费更好地成为经济增长的压舱石。
新的电商模式和消费模式,正在成为中国经济的新亮色。这背后,是大量个性化产品对人们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满足。通过更健康的模式、更好的监管,让新业态、新供给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我们就能让更多消费者放心消费,促进消费的蛋糕越做越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民日报-何鼎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