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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振兴为乡村振兴“铸魂”
2019/11/27 17:12  东北新闻网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综合性的大工程,不仅要推动乡村物质文明的深化发展,更要推动乡村精神文明的高度繁荣,促使乡村用精神与物质“两条腿走路”。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文化振兴。

  首先,要通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基固本。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为中华民族的不断前进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与信念支撑。乡村文化振兴必须牢牢把握传统文化的精髓,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传统文化与时代发展相结合,用仁者爱人、仁民爱物的人文精神,用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用厚德载物、兼收并蓄的宽容精神,用贵和尚中、天人合一的和谐精神引领乡风文明,为乡村振兴凝聚精神力量。

  其次,要通过倡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化修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涵丰富、寓意深远,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具有极大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根据乡村实际情况举办读书会、建设村民图书馆、举办乡村文体比赛等,强化村民对于先进知识和先进文明的可获得性,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提升乡村文体活动的质量,让广大村民在先进文化的熏陶浸染中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最后,要传播革命文化凝聚力量。革命文化是共产党人在艰苦卓绝的革命实践中积淀、总结出来的宝贵精神财富,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在含义。革命文化中强调对党忠诚、自我牺牲、艰苦奋斗、自我批评、顽强拼搏,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也应倡导村民弘扬革命精神,通过对党忠诚提升修养、通过自我牺牲贡献力量、通过艰苦奋斗克服困难、通过自我批评完善言行、通过顽强拼搏创造幸福,把党和国家的殷切期盼化身为文明礼貌的实际行动。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社会先进文化、传播光荣革命文化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乡风文明的重要举措,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应进一步保护乡村风貌、传承乡村文脉、留住乡村记忆、重塑乡村文化,适应村民精神文明的新情况、新发展、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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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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