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在上海正式对外发布。
《规划》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拟在示范区努力构建交通空间协调新格局、升级内优外畅交通新体验、打造绿色智慧交通新样板、创新交通协同治理新模式,并计划至2035年示范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以上。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提出,示范区交通虽已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但仍存在对外交通联系效率不高、内部路网连通性不足、交通协同治理和绿色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交通对示范区生态绿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作用,《规划》聚焦构建交通空间协调新格局、升级内优外畅交通新体验、打造绿色智慧交通新样板、创新交通协同治理新模式四项内容,具体如下:
在构建交通空间协调新格局方面,重点完善轨道交通、道路交通、特色交通、客货运枢纽等四大交通系统。例如,在国家干线铁路主骨架的基础上,规划如通苏湖城际铁路、上海示范区线、水乡旅游线、嘉善至西塘线等城际轨道交通线路;落实“四横五纵”的高速公路骨架,加快构建“两横三纵”快速路系统,布局形成“七横九纵”干线公路网;预计到2035年,独立路权的自行车道总长将达3000公里左右;发挥虹桥枢纽核心门户功能,打造“外集内配”的货运枢纽和城市多级配送体系。
在升级内优外畅交通新体验方面,创新城际(市域)铁路贯通运营和公交一体化运营模式,推动示范区跨界出行享有“同城待遇”。形成“四横四纵”高等级内河航道网布局。鼓励“互联网+”共享交通、需求响应式公交、无人配送等新型交通试点应用。
在打造绿色智慧交通新样板方面,加快示范区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完善充电桩、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共建示范区智慧交通监测和管理系统,推进MaaS(出行即服务)智慧出行服务系统建设。
在创新交通协同治理新模式方面,落实交通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推动建立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检测、评价、养护的高质量一体化标准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霖晨 实习记者 陈晓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