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宿迁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完善衔接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依法受理审查逮捕36件40人,决定逮捕36件40人,受理审查起诉58件66人,起诉51件57人。其中,起诉县处级干部4件4人,乡科级干部16件17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破网打伞,坚持有网必破、有伞必打,“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宿迁检方依法办理司法工作人员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9件13人,全部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依法快捕快诉公安干警卞某某充当黑社会性质保护伞案件,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类典型案例。
妥善办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包括邳州市原市长唐某贪污受贿案,徐州市原国土局局长李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以及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董某受贿案等。检察官认真审查全案,严把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精心审查,精准指控,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
主动聚力打好行政执法领域以及涉农村土地征收、民营企业等热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程领域案件16件17人,环境资源领域案件5件8人,精准扶贫领域7件9人,提起公诉并获得判决。纠正遗漏罪行1人。在审查杨某受贿、挪用公款案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受贿事实,经建议补充证据后,予以追加起诉。
交汇点记者 胡兰兰 通讯员 孙涛 臧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