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泗洪县司法局、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以及部分单位、镇、村法律顾问,共同研讨公共空间依法治理工作。
他们就县域内过境7条河流河滩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收回工作中,所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讨论。针对部分河滩地农户长期种植等问题,进行依法有据统一了意见。按照河滩地法定权属,厘清河滩地所有权和对外发包以及经营权、使用权等。并讨论新的经营承包、招投标等方案法定程序。(王秀 孙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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