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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
2019/07/24 11:54  新华报业网  王秀 张晓敏  

  近年来,泗阳县司法局将司法行政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度融合,精准把握,重点发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一是推动法律服务与乡村振兴同行。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为切入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全覆盖”式法律服务。在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通过办理涉农公证、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修订村规民约等方式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双百行动”“法律扶贫”等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宣讲等方式将城市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到基层一线,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二是推动民主法治与乡村善治同向。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乡村评审、法治文化大讲堂等法治文化活动,使基层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与文明城市、美丽乡村等工作相结合,实现相互促进的效果,认真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管理、民主监督等机制,依法实现村民自治。截至目前,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村1个、培育省级民主法治村114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覆盖率达48.3%。

  三是推进矛盾化解与乡村和谐同频。充分发挥全县基层调委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对基础调解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将乡贤、大学生村官、退休老教师等人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契机,针对农村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排查,及时掌握不安定隐患。充分利用调解员、律师等群体对重、难点信访积案开创“认领式”调解。对一般性纠纷积极有效地通过“法理+情理”等手段做到随发现、随调处、随化解,解决农村稳定存在的各种问题,为乡村经济振兴奠定和谐稳定的基石。

  王秀 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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