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新职能,“三机制”做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争议化解效果显著。2019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余件。
完善前期调查机制。在复议案卷材料基础上,充分了解案件背景、事实、证据等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分析每个案件产生的原因,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方面、是否存在问题与不足,并在内部充分讨论,确保坐实案件调查,保证办案质量。
建立小组讨论机制。组建行政复议业务研讨小组,成员由县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对疑难案件、生僻案件、批量案件,受理后先开展集中业务研讨,必要时向上级部门、专家、法官等咨询专业建议,坚持做优做实业务,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向专家、法官获得咨询意见与建议20余条。
夯实复议回访机制。通过行政复议跟踪回访制度,重点对行政机关的承诺进行跟踪,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改进情况予以关注,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行政复议效力。同时,主动反馈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向相关单位提出改进建议,以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尹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