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举措推进“规范化”调解组织建设,织密织严调解全域网格,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一是建强立体化人民调解网络。建立“纵向到底”网络,以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调解组织体系,层层落实化解责任。目前我县建立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39个,村(居)调委会480个。调解员共2404名,其中专职调解员628 名,兼职调解员1776名。建立“横向到边”网络,以行业性专业性管理权限为基础,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网络覆盖面。我县以派驻调解室形式已基本实现以诉调、访调、公调全面对接,全县已建立36家公安调解工作室,39家信访纠纷调解工作室,1家派驻法院调解工作室。
二是建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价、交通,医疗等领域延伸,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设置专门调解场所,落实经费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调解员,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设立医疗纠纷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各2个,消费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调解室、旅游纠纷调解室、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各1个,实现人民调解的全面介入。并与县诚信建设协会联合成立县企业信用纠纷调解委员会,与工商联联合成立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三是建好品牌化个人调解室。鼓励热心调解工作、具有社会威望和专业特长的调解员积极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调解品牌和专业团队。目前,共成立16家个人调解工作室,成为构建多层次、宽领域调解组织的新力量。其中,庙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成立“老仲调解室”和“乡贤调解室”,形成了“能人+贤人”具有乡村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尹尚 赵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