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责和职能,在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协办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联系点、行政复议受理点、立法民意收集点,与原有的司法所一起,合称“一所五站点”,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固本强基,强化基础建设。一所五站点严格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将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进行公示上墙,在“五站点”窗口提供服务事项所必需的表格、服务指南和相关资料,在各镇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显眼处,摆放有“五站点”内容展牌、宣传手册、各联系站简介、联系方式,在服务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五站点”服务事项,使“五站点”建设更加符合当地实际。2019年,全县39个乡镇“一所五站点”全部建成,覆盖率100%。
二是规范内里,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建立“法律援助”、“公证受理”“立法民意收集”“仲裁业务”“行政复议”五项业务管理制度和人员要求、业务范围、信息沟通、受理程序四项机制,使“五站点”开展的每一项工作进行可操作性、流程式规定,促进五个站点与基层司法所完整融合。统一定制专用文件夹、档案盒,将五站点资料与综合性资料、人民调解工作资料、社区矫正工作资料等七大类进行整理。实行挂牌上岗,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形象。
三是配优队伍,强化工作合力。为基层司法所配强配齐工作人员,保证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社会工作者、程序引导、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等职能作用,做到群众问题及时解答。局机关采取业务讲座、以会代训、考试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的教育管理,针对业务薄弱的个别基层司法所干部,业务科室对其进行“一对一单独辅导”,切实提高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精神状态佳的法律服务队伍。2019年,共组织培训4次,参训人数150人次。
四是发挥职能,强化基层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不断拓宽便民利民服务渠道,完善多点式志愿服务网络。通过一所五站点建设积极引导值班律师、公证助理员和司法协理员、调解员以“法律服务进社区”,持续开展 “零距离”服务群众活动,采取集中咨询、预约服务、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义务法律服务,同时协助社区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2019年,通过“一所五站点”共引导、协办案件13件,法律咨询40余次,参与人数达160余人。(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