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政府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涉及10件立法及规范性文件项目,分为三大类: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正式项目2件、调研项目2件,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2件、后评估项目2件。
宿迁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地方立法特色,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和《宿迁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二是围绕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重点做好《宿迁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宿迁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同时将《宿迁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宿迁市寄递物流车辆管理办法》纳入立法前期调研论证;三是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制定《宿迁市高铁商务区管理办法》《宿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此外,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该市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还对《宿迁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宿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个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后评估工作作了安排。(王秀 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