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高建新、水利厅副厅长韩全林一行,在宿迁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李荣锦、副市长、公安局长韩军、市司法局长房庆忠、泗洪县委书记李爱华等领导陪同下,开展了《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洪泽湖周边泗洪县临淮、半城水域乡镇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及洪泽湖上船上居家住家、餐饮、渔业养殖等。在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泗洪水环境保护管理、生态修复工作情况汇报,还听取了该县水利、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公安,司法、现代渔业产业、半城、龙集等18家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
高建新针对《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中大家所聚焦的执法和如何执法、生态补偿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生态补偿意见要用条款进行规定,注重体现有法律依据为支撑,执法要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协同分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要体现可操作性和水域禁止性规定,解决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水域侵害、妨害启动执法和相关配合履职问题;要认真界定什么是水域,处理好水域周边原耕地面积改建养殖塘口界定等问题;注重立法和执法关系问题,重点解决水域保护、生态补偿等问题,明确由那些部门来解决这些问题,有效推动洪泽湖水域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王秀、孙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