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宿迁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的意见》,从5个方面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服务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所队伍,着力推进和保障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好干部放在基层司法所领导岗位,按照“八个有”标准实现全市司法所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在全市实施司法所党建“先锋工程”,广泛开展 “先锋支部”和“先锋党员”评选活动,以党建促所建、以所建带队伍。深化人员编制管理,将政法专项编制向司法所倾斜,推动机关力量下沉,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乡镇(街道)布局优化,依法同步开展基层司法所撤并工作,充实到大、中型司法所,确保编制不减、人员不少、队伍强化。深化业务能力培养,规范全市司法所机构设置、岗位管理、工作流程、贯标工程等,重点选配具有法学、心理学等核心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推进司法所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是深化勤廉作风养成,在司法所队伍中大力弘扬“认真、顶真、当真”作风,破除基层司法所队伍中存在的大局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办事推诿拖拉、敬业精神萎靡等突出问题,推动司法所队伍强作风、增效能、优服务,推动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交流任职机制,在县(区)司法局机关与司法所之间和司法所与司法所之间建立科学的交流任职、轮岗挂职、跟班学习等机制,深化选派党建指导员和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制度,推动法学院学生、实习律师到司法所跟班实践,实现司法所在人员、专业、业务上融合发展,打造多元化、复合型司法所人才队伍。
王秀 陈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