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司法局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严把“四关”,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严把接收关,人书审核重衔接。高度重视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认真进行初次谈话,告知其在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等,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其身份证、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报到通知书等文书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将矫正对象信息及时采集,并在日常管理中及时更新,形成对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到解矫整个环节的有效衔接。
严把监管关,防范预警不失控。按照管理规定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重管、严管、普管、宽管四个等级,严格落实定位、谈话、走访、报告等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精准矫治效果。遇有重大活动,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走访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了解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状况和思想动态,做到排查在前、预警在前、防范在前,确保在管在控。自疫情防控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71人,解矫272人,在矫服刑人员919人,无一人脱管漏管。
严把教育关,遵纪守法强公德。注重谈话教育,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所处矫正阶段和罪行状况,认真组织开展认识犯罪危害性教育、政治思想教育、法治教育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行为上强化矫正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严把奖惩关,鼓励鞭策促改造。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行为考核,建立矫正对象日常考核台帐,结合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参加公益劳动、平时悔罪服法、迁居审批、服从日常监管的表现情况以及定期思想汇报等方面逐一具体细化,并每月张榜公示,对需要奖励和惩处的个人,按级申报,严格把关,确保奖惩公平公正,效促进矫正对象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郭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