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泗阳县着眼于法治政府建设,将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严格落实《泗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逐步细化重大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关键点,让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过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和代表们参与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权利;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在决策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凡有重大决策,必先与人大、政协的协商制度。
严格落实《泗阳县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就政府合同的适用范围、管理主体、磋商起草、审核审批、合同履行监督等程序进行明确规范,对于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以及合法性和公共安全性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件的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王秀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