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沭阳县司法局从法治宣传、执法监督、律师工作以及法律援助四方面入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法治宣传助力安全生产。将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纳入《2020年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工作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11·9消防宣传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同部署,与“法律七进”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
执法监督保障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包括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现场执法活动监督检查;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沭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沭阳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8项预案草案予以合法性审查,提出有关意见建议2个。
律师工作护航安全生产。开展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提升防范意识。检查中着重查看了各律师所是否有漏水、漏电问题、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是否有易燃物品;是否有消防栓、灭火器材;是否存在办公、住宿一体的现象等问题。检查中强调日常卷宗等纸质材料的保管,防火等风险防范。要求张贴警示标志,对接待当事人来访时可能存在的如抽烟等隐患着重提醒和排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本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内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签订安全保证承诺书。
法律服务抓好安全生产。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无安全隐患,对重点基层法律服务所存在的重大隐患,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并将隐患排查以及整改情况上报上级单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该所整改到位,消除安全盲点。积极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切实抓好服务所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加强检查、督促,促使所内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郭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