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吴中区建立城市管理“微修” 快速处置机制总体方案》,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微修”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微修”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各地参与的积极性,区城管委又制定了《吴中区城市管理“微修”快速处置工作效能评价办法》(简称《评价办法》)。
根据《评价办法》,吴中区将对试点镇(区、街道)的城市管理“微修”快速处置工作效能按照“平时(月度)分析排名”、“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具体而言,平时绩效是指基于各镇(区、街道)日常管理养护中,对符合城市管理“微修”快速处置条件问题的处办效率。该绩效由区联动中心相关工单结案率得分和业务条线交办城市管理问题处办效率得分组成,评价权重为1:1。年终评价主要针对组织建设情况,对“微修”工作中产生的台账资料进行检查,并根据组织建设、工作方案、资金落实、实施情况等细则评价打分。
年度得分根据平时得分(占70%)以及年终得分(占30%)加权计算年度评价得分,即“年度得分=平时得分×70%+年终得分×30%”,其中平时得分为月度绩效得分的平均分。
评价结果将反馈给各镇(区、街道),与区委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评价及评先评优等挂钩。各镇(区、街道)申请专项奖补经费,根据年度评价综合排名情况,按不同比例,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各镇(区、街道)城市管理“微修”快速处置工作的提高和完善。
《评价办法》的制定,明确了吴中区城市管理“微修”工作具体可行标准,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管理“微修”工作处置管理水平,让各地的“微修”工作落到实处,使得城市环境变得更有序、更整洁。(顾剑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