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法治回眸——我们的自信在这里民法篇】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长,我国民事立法体系的脚步也即将走过70年。从分散到系统,从青涩到成熟,从粗糙到精致,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更具中国精神的中国民法典时代已然开启,世界民法典的百花园中,即将迎来中国民法典的“绽放”。
有人说,每个人都将在民法慈母般爱抚的目光下走完自己的人生旅程。
回眸70年,我国日趋完善的民法体系到底是如何深情呵护每个人的?今天,你的疑问将得到回答。
时光奔流,打开我国民事立法的时间轴,特殊的年份、特殊的时间节点总是能在记忆深处跳动。
1950年5月1日,被毛泽东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成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它的实施把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这些封建的婚姻制度彻底扫除,建立起了一个新型的婚姻制度。
在民事立法中,1986年正式通过的民法通则也深具标志性。
民法通则作为我国第一部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也是一部全面确认公民法人基本权利、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内容明确地将“平等”作为这部法律第一位和根本的价值追求,深刻揭示了保护人民权利的思想,为我国民法向完备系统化方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开辟了道路。
自此,老百姓从不太了解自己都拥有哪些权利,到看到一部实实在在地写满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等诸多民事权利的保障书时,逐渐知道了自己的哪些权利会受到法律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哪种方式的救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民法通则之后,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市场活动的民事基本法。
1999年,合同法的颁布,使交易环节中诚实守信和严守契约不再是一句空话。
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使我们每个人的私有财产所有权都得到了平等保护。
2009年,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对各类侵权行为预防和制裁,成为老百姓的“维权宝典”。
有人比喻,我国民法系统的现状好比一副还未拼凑好的拼图,呈现零散状态。将这幅拼图拼成一幅完整的图画,是大家最期待的事情。
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正式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一字之变折射了法治进步。
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民法总则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对人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民商事活动都进行了法律规定。调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对网络虚拟财产予以保护,完善法人制度等,尤其是在全面保障私权方面呈现出许多亮点。它开启了观念上权利神圣、文本上权利丰满、实践中权利得到坚实捍卫与保障的新时代。
如今,备受瞩目的中国民法典也在有条不紊的编纂中,它意味着民事权利的保护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它反映了当前科技进步对民法的需求,也注重社会实际经验和中国实际需要。
我们坚信,即将屹立于世界民法典之林的中国民法典必将是一部立足中国实际、展现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将为我国在21世纪经济的腾飞、文化的昌明、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