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等2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其中指出,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给其家庭送喜报。
据介绍,在构建社会优待体系框架中,上述《意见》涵盖了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优待共8个方面,其中不乏针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创新举措。【详细】
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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