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8月27日,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于9月实施的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金虎介绍,这一概念明确了长护险的保障对象、保障内容和保障方式等3个方面的基本信息,保障对象有两个条件:一是参保人员、约160万人,二是长期失能,而且必须是同时具备;保障内容也是两块:一是基本生活照料,如洗发、手足清洁、助浴等,二是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如灌肠、导尿、压疮护理等,两种待遇可同时享受,也可单独享受;保障的方式也是2种,一是提供资金补助,二是提供相应服务,视具体的照护形式给予相应的保障。
记者了解到,实施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是今年泰州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任务,列入了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也是为了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和“健康泰州”建设。韩金虎说,这是泰州市实施的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险种,相对传统“五险一金”而言,人们称之为“第六险”,为了鼓励引导社会照护机构和长期失能人员参与,目前,筹资渠道上,主要采取个人缴纳、医保统筹基金划拨、财政补助、社会捐助等四种方式。2019年筹资标准为30元/人,其中个人免缴费,医保统筹基金划拔15元/人,财政补助15元/人。2020年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80元/年,其中个人缴纳20元/年,医保统筹基金划拨30元/年,财政补助30元/年。
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有关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项目有28项,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不同的照护服务方式及服务项目和内容,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选择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长护险基金按8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给医疗机构。选择入住定点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的,长护险基金按6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给养老服务机构。选择居家接受定点照护机构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服务项目及标准范围内,长护险基金按照1200元/人月的标准支付定点照护机构。选择居家接受亲情照护服务的,或在市外(不含境外)居住的,无论失能人员选择哪种服务方式,长护险基金统一按照2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照护服务补助。
“长护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补充和延伸,一方面将疾病治疗、恢复性治疗护理与维持性护理进行适当划分,引导护理服务由医院向照护机构转移,从而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通过设立长护险专项基金可增加基金共济能力,缓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压力。”韩金虎说。泰州市区重度失能人员约为9000人,其中不少年事已高,他们生活不能自理,且经常出现感染、高烧、褥疮、坏疽等家庭难以处理的病情。目前只能反复住院或长期住院,不仅医疗负担沉重,且家属陪床也难以承受。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通过护理服务业市场的发展,提高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长护保险制度实施后,将有效解决长期失能人员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参保人员最高可享受到每月2400元的照护资金补助,享受到专业机构和人员提供的护理服务,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家庭困境。
交汇点记者 赵晓勇 通讯员 张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