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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控36计丨泰州海陵实施人员管控“十个从严”
2020/02/05 00:45  交汇点新闻  

  交汇点讯 为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泰州市海陵区决定自2月5日6时起,全区所有村、居民小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实施人员管控“十个从严”措施。

  

  从严限制居民出门。倡议“全民不出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家庭除外)每两天安排1名家庭成员出门购买生活必需品,其余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外出。

  从严路面管控。对道路行人、车辆随机开展身份核查,拒不听从劝阻的,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

  从严人员出入规范管理。所有村、居民小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人员一律戴口罩,并出具有效证件(券),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并按规范处置。外来人员和车辆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从严落实报告制度。凡1月15日后有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浙江温州等)旅居史、途经史的区外返回人员和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在一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从严管控公共场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严格按规定时段营业、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从严管控集聚性活动。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串门、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从严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出租户(房东)必须做好外地承租人的劝阻工作,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得返回,若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出租户(房东)的责任。

  从严企业开(复)工管理。严禁企业未经批准违令复工复产,如企业违规提前开(复)工的,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从严做好居家医学观察点管控。对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规范隔离。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人员违反管控规定,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从严要求共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必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直系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集聚。凡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

  交汇点记者 赵晓勇 卢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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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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