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新年伊始,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一号文件”《“一把手”“五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从而健全落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明责、督责、述责、考责工作闭环。
“一把手”“五诺”管理对象是园区、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的党政“一把手”,包括公开承诺、联合验诺、集中述诺、当面询诺、民主评诺。每年年初,“一把手”结合党建工作需要和业务工作要求,撰写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内容包含全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各项目标任务,其中执行泰州市纪委“十条禁令”和规范工资津贴补贴情况为必诺内容。区分管领导对《承诺书》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每年年中,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照承诺内容,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践诺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对发现的有关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作出相应处理。每年年底,召开区党工委(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一把手”围绕年初承诺内容到会述责,逐条作出回应,会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居住地居民代表等对象列席。述责结束后,列席对象就事前掌握的有关问题当面问询,“一把手”当场逐一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并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打算。参加会议的区分管领导对述责内容以及回答问询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区党工委(区委)主要领导提出指导性意见。会议结束前,组织所有参会对象和列席人员对“一把手”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诺情况实行百分制计分,根据完成率、真实性、满意度等的得票情况折算计分。
“‘五诺’管理制度旨在建设一支适应‘特区’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醒监督、关爱保护干部,实行全程监督、实时管控,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考用结合、奖惩分明,对‘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了全过程闭环式管理,让其时刻感受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港区委常委,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组织部部长申晓勇说。组织部门将综合“一把手”“五诺”情况,对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逐个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作出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不担当不作为、评为“较差”等次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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